国税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4-10-30 10:28:14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税企业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1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三、地方各税部分:

3、房产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应税房产原值1000万元,应纳房产税8、4万元,已缴纳。

4、车船税:我公司拥有乘用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商用车辆,其中客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货车辆,应缴纳车船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20年度-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2、我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已全部记帐作收入。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2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市*****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地址:***市***镇**路**幢**号,主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等,在册职工**人。我企业是独立核算,实行查帐征收的私营企业。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20日起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1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20xx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297.13元,销售成本3,214,299.11元,税金及附 加13,530.89元,期间费用403,062.81元,财务报表利润2,674.74元,企业实际支付 职工工资265,800.00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243.68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135,322.17元。

2、应纳营业税4,410.00元,当年已缴4,410.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39,732.17×7%=6,986.60元,当年已缴6,986.60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139,732.17×3%=4,191.96元,当年已缴4,191.9元,已结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139,732.17×2%= 2,793.33元,当年已缴 2,793.3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 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前年度所得税3,858.99元,预交20xx年三季度 所得税122.16元。

二、20xx年度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 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 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6.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8.00元,当年已缴3,80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4.05×5%=1,541.70元,当年已缴1,505.47元, 次年1月 补缴36.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4.05×3%=925.02元,当年已缴903.22元, 次年1月补缴2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4.05×2%=616.68元,当年已缴602.14元, 次年1月补缴1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xx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1.00元,当年已缴3,25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4.14×5%=448.21元,当年已缴456.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4.14×3%=268.92元,当年已缴27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4.14×2%=179.28元,当年已缴182.68元。

6、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 982.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一)、20xx年度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度还有300.40元未缴。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多缴纳475.20元。三年多缴工会经费174.80元

(1,076.40-776.00-475.20)元。

(二)、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0×

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三年应补缴工会经费(-706.00+20xx.00+449.60)=1,791.60元未缴。

(三)、20xx年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77.24-4.65+87.92=6.03元)。

五、我公司于20xx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3

根据《xx稽查局关于对xx年重点税源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税收自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总会计师、财务部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按要求于xx年xx月xx日对20xx年至20xx年xx个年度各项税费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我公司于xxx年x月xx日成立,经营范围:xxxxxxxxxx。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现有员工xxx人,其中总经理x人,常务副总经理x人,总会计师x人,财务部长x人。管理体制健全规范,财务核算规范。使用公司统一的财务软件—用友NC(版本),会计政策的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二、20x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营业税及附加xxxx万元,其中:(1)营业税x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xxxx万元、装卸搬运营业税xxxx万元);(2)城建税xxxx万元;(3)教育费附加xxxx万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x万元,其中:(1)印花税xxxx万元;(2)房产税xxxx万元;(3)土地使用税xxxx万元;(4)车船使用税xxxx万元;(5)企业所得税xxx万元;(6)个人所得税xxxx万元。全年实现税费xxx万元。

三、20xx年实际纳税情况

1、全年实现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xxx万元,其中:(1)增值税xxx万元(装卸搬运增值税);(2)营业税xxx万元(服务业营业税、装卸搬运营业税);(3)城建税xxx万元;(4)教育费附加xxx万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xxx万元。

2、全年实现其他税金xxx万元,其中:(1)印花税xxx万元;(2)房产税xxx万元;(3)土地使用税xxx万元;(4)车船使用税xxx万元;(5)企业所得税xxx万元;(6)个人所得税万元。

3、20xx年x月xxxx市地方税务局对本单位20xx年度进行了稽查和纳税评估,补交了税款万元,明细如下:(1)印花税万元;(2)营业税万元;(3)城建税万元;(4)教育费附加万元;(5)地方教育费附加万元;(6)价调金万元。(7)个人所得税万元。全年实现税费万元。

四、营改增情况

公司为“营改增”户,于20xx年x月xx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从20xx年x月x日起,将装卸搬运收入由“营业税”核算改为“增值税”核算。改为增值税的经营项目是:《装卸搬运》,该行业明细代码为xxxx,征收品目代码为xxxx、增值税适应税率为x%。

其中: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核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装卸搬运收入万元,销项税万元,进项税万元,进项税转出万元,应(已)交增值税万元,期末留底税万元。(见附表一)

五、自查出的问题

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了解的不够透彻,20xx年多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由于我们严格执行税法规定,当地税务经常检查,我们本身业务水平有限,对税务等方面的政策理解不透彻,有些问题还没有自查出来。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4

苍溪县国税局:

根据贵局纳税专项评估工作安排意见,在贵局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公司于20xx年6月-7月对本企业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xx

税务登记号:xx

法人代表:吴忠民

我公司20xx年3月成立,20xx年7月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地址:广元市天然气工业园区,主营石油钻井泥浆材料的生产、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法人代表:吴忠民,在册职工30人。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13704256元,20xx年度亏损1584030元。

二、自查情况调整:

20xx年我公司企业所得税会算核实的应税额为-1584030

元,经自查存在如下问题,应作调整:

1、20xx年有增值税收入663000元未作所得税申报,应作申报调整;

2、20xx年度已计提未付员工工资530400元,应作申报调整;

3、与关联企业业务,收入调增851904元

20xx年度我公司销售给宣汉县龙泽化建有限公司产品共计26622吨,平均单价调增32元/吨,增加收入26622吨×32元/吨=851904元。

综上所述,20xx年我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额调整为:

663000元+530400元+851904元-1584030元=461274元 按25%补缴企业所得税:

461274元×25=115318.5元

xx

20xx年7月22日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5

我公司根据贵局要求,对XXX年XX月XX日(注册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检查期间: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XXXX企业,我公司注册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X万元,企业负责人:XXX。企业现在正常经营。

二、企业经营情况:

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情况。

三、税费缴纳情况

我公司自XXXX年至XXXX年XX月XX日纳税情况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二)、代扣代缴税款

1、建安税:

应交数、已交数。

2、个人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三)、营业税及附加(流转税)

截止XXXX年XX月XX日营业税及附加缴纳情况:

营业税:元

增值税:元

城建税:元

教育费附加: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元

水利基金:元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应交数、已交数。

(五)、印花税:

1、合同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2、注册资金印花税:应交数、已交数。

(六)企业所得税:

应交数、已交数。

(七)契税:

应交数、已交数。

附注:上述数据由于是取自财务账簿,手工加计,可能稍有出入。

国税企业自查报告6

我公司于20xx年1月1日对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账务进行了自查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先锋电力电器设备制造厂

纳税人识别号:xx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

注册资金:5万元

法人代表:王昱

征收方式:查实征收

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

检查时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个人独资厂,经营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地质路3号主营: 电力设备、仪器仪表、电器设备等 负责人:王昱。在册职工:5人。工资总额:20万

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222773.42元20xx年经营性亏损 32594.07元。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xx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2773.42

元,上缴增值税7332.01元,20xx年度税负低,虽然没有达到同行业的平均税负,因为企业建立之初,购入了了30万元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开具增值税票用于抵扣,故进项税额多余销项税额。通过对本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513.2元。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219.96元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73.32元。

三、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公司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xx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

四,我公司会计核算健全,设立总账,明细账。设立银行,现金账,对资金流向逐笔记账,对于购、销环节,按实际收,付记账,实际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原材料的购、领.存都设立原材料明细账和产成品明细账进行核算。

以上为我公司财务自查的情况,不足之处敬请纠正。

丹东市振兴区先锋电力电器设备厂

20xx-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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