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企业承诺书模板合集9篇
在当下社会,承诺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承诺书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你写承诺书时总是没有文字可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承诺书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xxxx公司:
我xxxxxx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xxxxx号文件批复开发建设xxxxx项目,我公司根据贵司的放款要求,我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同意按(存单质押)方式为我公司接款xxx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同意显示和支付(%)贴息。
我公司提供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项目批复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是可查询、可验证的,是合法的项目经营者。我公司保证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承诺书是银行集体行为、真实、有效、合法。
我公司为了合作成功,自愿承担前期操作费用和差旅费用。支付返程费xxx 万元,并在贵公司的资金在我方银行显帐时支付给贵公司现金30万元。
如因我公司和我接款银行原因不能签合同和继续操作时,我公司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饮用天然山泉水(Q/TJX0001S—20xx)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中填写的内容,所附的资料(包括配方、生产工艺、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等)均为真实,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不实之处,我公司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按照本备案标准生产的食品不含未经许可的食品(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食品(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
三、我公司将按照备案标准组织生产,并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四、我公司随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备案标准实施情况的询问、检查、核实、调查、跟踪评估等合法要求。
备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单位(公章)
年月日
XXXXXXXXXXXX:
我公司由于企业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原企业名称为“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XXXX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地址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XXXXX”变更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XXXX”,变更内容于20xx年12月13日通过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核准,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已变更,现要求将公司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理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承诺:
一、“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由“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所有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经营收入将由“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收。
三、“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正式告知“X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我本人同意由公司派遣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2个月。在派往外地服务期间,如因个人的原因需要提前离开所服务的家庭,其回程交通费由我本人承担。如本人要求辞工,则按与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办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深圳市和民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外派服务人员承诺书
我本人同意由公司派遣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2个月。在派往外地服务期间,如因个人的原因需要提前离开所服务的家庭,其回程交通费由我本人承担。如本人要求辞工,则按与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办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XXXXXX:
我公司由于企业名称及地址发生变更,原企业名称为“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XX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地址为“杭州余杭区XXXXXX”变更为“杭州余杭区XXXXXXX”,变更内容于20xx年12月13日通过杭州市余杭区工商局核准,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均已变更,现要求将公司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理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承诺:
一、“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由“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所有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所有经营收入将由“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接收。
三、“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正式告知“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业务人员。
特此
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8日
岗位承诺
1. 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以爱岗敬业得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奉献自己,实践自己。
2. 带头执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各班组工作,把各班组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使制品厂的生产走上一个规范的、有序的轨道。
3. 抓工作流程的操作规范,提高各工序的工作质量,努力提高一次下车率。
4. 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实事承诺
1.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工作中以身作则,宽以待人,凡事要认真细致积极向身边同事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交流,共同提高。
一、将小微企业作为银行积极支持的培育客户,在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及时为其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二、强化小微信贷管理,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将确保“两个不低于”,即全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三、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执行银监会“七不准”。
1.不以贷转存。2.不存贷挂钩。3.不以贷收费。4.不浮利分费。5.不借贷搭售。6.不一浮到顶。7.不转嫁成本。
四、公开服务项目,提高透明度。对涉及小微企业的各项服务收费一律公开,不签订“霸王”条款,不收取任何附加费用,接受公众监督。
五、完善小微信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完善小企业专营机构(中心)建设,按照“四单”原则,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业务单元和专业化的经营团队,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六、加强小微信贷人员培训。不断壮大小微企业信贷队伍,强化小微企业信贷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全面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七、优化小微信贷结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加大对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导出口结构升级。
八、完善小微信贷考核激励机制。对小微企业贷款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对相关信贷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允许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比例适当高于其他企业。
九、实行小微贷款差别利率。对于符合信贷条件,特别优秀的`小微企业实行优惠利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抵押,提供担保的,总担保费率不得超过同行业平均水平。
十、积极开展小微企业辅导工作。开展“进厂入店”活动,实地了解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参加银企合作促进会、融资对接会、赶集会、行业行、园区行等活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案情简述]
付某是去年由外地到上海找工作的大学生,经历过艰苦的求职后,应聘到上海一家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付某碰到了一个问题:劳动合同附带有承诺书,内容如下:
本人被××公司招聘录用为合同制员工后,如果公司因实际情况未能履行劳动合同中部分条款的,本人表示理解并自愿放弃权利,不作异议。
承诺人:×××
××年×月×日
付某怕自己的正当权益收到侵害,就问公司,如果不签行不行?公司方面回答说,不行。付某为了迫在眉睫的毕业、求职衔接,就签下了这个为日后带来麻烦的承诺书。在实际工作当中,付某碰到了如下的情况:
1、在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时间的条款规定: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制。特殊情况,甲方有权变动乙方的休息日。
实际的日工作时间是一周六天制,每天8小时。6*8=48小时。
2、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甲方按期为乙方向国家指定的机构缴付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参加其他有关社会保险。
但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对于合同中提到的社会保险一项都没有缴付。
[法理评析]
付某签下的承诺书属于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但这个承诺书不能随便增加劳动者的权利,减少用人单位的义务,而使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只能说在违反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的承诺书是无效的。
《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都有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从付某的情况看,付某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如果付某不签承诺书,等于自动放弃了这个工作机会,而找工作的艰辛使得付某违心签下了承诺书。付某问单位不签行不行,单位说不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除了违背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付某的单位还违反了《劳动法》关于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付某的单位实行每周工作48小时的工作时间,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也有例外,《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休息本法。”付某的单位是一家广告公司,不存在特殊生产特点,所以不在这个例外当
中。
至于社会保险,是《劳动法》明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早已成为社会企业默认的行为准则,如果还在这上面做手脚,不仅是对员工个人的权利造成了损害,对整个社会也造成了负面的影响,而根据《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上海市出台了很多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规定,并都设了相应的处罚数目。所以付某的单位不缴付社会保险费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总结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付某和单位签订的承诺书属于无效合同条款,但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而且由无效条款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用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54条规定:“由于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安全。
二、严格遵照《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坚决杜绝严重不良行为。
三、如果有违反规定,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严重不良行为的,自愿按照《苏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办法(试行)》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单位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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