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初中的我作文汇总十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初中的我作文 篇1这些年,我放学走过的路
那条路,我几乎每天经过,那人的背景,也时时看到!我认为那才是真正头顶天、脚踏地的职业——交通警察!
他们日日站、年年守在岗位上,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也不必多说,可是又有谁真真正正地为他们想过呢?他时时为我们服务,但那种工作方式我们却没有机会去亲身体验。打开你的回忆大门,是否看到他们夏站三伏,冬站三九,每天都在汽车的喘气和刺耳的噪音中;是否看到他们夏天常常晒得皮肤爆皮,冬天又常常冻得脸发青,春天和秋天应该是好季节了,可是风沙又多!是否听到他们的抱怨呢?没有,他们无怨无悔地做着我们生命的保护神。
不了解他们的人,总是认为他们面对违章者总是冷酷到底,也不用有什么高深的文化知识,只要会摆摆架子就可以啦。也许更有甚者,会被他严厉的话语而感到想靠近又不敢靠近!也许你曾经举过小红旗,也许你曾经因违章而受到他的教诲,也许还有更多更多的事让你感到你不喜欢这个看似冷酷的群体。虽然他们既不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也不是城市的美容师,更谈不上白衣天使。但是他们在我们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虽然他们是如此的值得我去学习,但是我真的希望有一天这个行业会在三百六十五行中消失,到那时中国应是很富强,人们的质素水平也迈上了一个新的阶梯。
生活中的交通安全由他们维护,他们如此艰辛,就让我们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公民。
“呼——”一声哨声把我从思绪的海洋中拉了回来,我抬头看看,知道自己犯了错误,便走上了斑马线。此时,我才有机会将他看仔细“身着制服是那样的潇洒,黝黑的皮肤上镶嵌着一双慧眼。”
初中的我作文 篇2我敬佩的人,不是什么伟人,也不是家财万贯的富豪和耀眼漂亮的明星,而是一个个朴素无华的清洁工。
在我住的小区里,有一位清洁工,年纪五十多了,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皱纹,一双长满老茧的双手记录了他每天的劳动。天刚亮,当整个城市还笼罩在晨雾时,这位老清洁工便手握最简 单的工具—扫把,在小区的各个角落忙开了。每当我看到这位可敬的老人,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情景:那是一个夏季,吃过中饭,我懒洋洋地坐在阳台上,一边舔着可口香甜的冰淇淋,一边 半眯着眼睛,仿佛在欣赏着小区的美景,突然,我看见这位清洁工从小区的南边跑来,正追着一只黑色的塑料袋,那只塑料袋在风的吹动下,东飘飘、西飞飞,清洁工也跟着东追追,西跑跑,汗水浸透 了衣服,他也全然不顾。到底还是追上了,老人的脸绽开了花,他小心地把塑料袋放进车上的垃圾箱里。开始,我觉得挺好笑,一个小垃圾,至于吗?后来,我的眼睛渐渐湿了,那可不是一个小垃圾的 事,那是这位认真的清洁工不想破坏小区环境的思想。因为塑料袋是腐烂不了的有毒物质。这位清洁工为他人着想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敬佩,然而,千千万万的清洁工也不是如此吗?多少人曾经不支 持他们,将瓜果皮壳随地一丢,破坏城市的容貌,和清洁工比起,难道不感到害羞?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论是烈日炎炎的酷暑,还是北风呼啸的严冬,他们都默默无闻地守在不起眼的岗位上,完成简 单而艰难的工作,清洁工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换来城市的清洁。
瞧,蜂巢中那一只只可爱的小蜜蜂也不正是具有清洁工的精神吗?虽然,它们的寿命只有短短的一个月,但是它们还是抓紧时间酿蜜。小蜜蜂们用自己勤劳的双手,为我们的生活打造甜蜜。
清洁工虽然渺小,却又多么的高尚。清洁工是千千万万平凡的劳动者,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打造美好的生活。
初中的我作文 篇3四季之中,我独爱秋天。虽然在很多人的眼里,秋天是萧瑟的、孤寂的,但是在我的眼里它却是富有活力的,富有趣味的,是一个令我心生喜悦的季节。
秋天一到,家旁边的小公园很多树木叶子都变黄了,枯黄的落叶在微风的吹拂下,就像一只只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当然它们最终的归宿还是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总有几个调皮的孩童,喜欢在落满枯叶的小径上来回踩动,听着那“咯吱咯吱”的响声,发出一阵阵“咯咯”的笑声。
但是在郊区的田野里劳作的农民伯伯却没有丝毫闲情逸致来欣赏这美丽的秋景,因为田野间大片大片的稻子成熟了,他们忙着用镰刀将饱满的稻谷割下;因为果园里垂挂枝头藤架的瓜果长大了,他们忙着用双手将成熟的瓜果摘下;因为河塘里手指长的鱼苗长大了,他们忙着用渔网将肥硕的游鱼捞出。虽然他们身心俱疲,但是脸上却洋溢着笑意,因为今年是丰收的一年,家家满载而归。
在我的眼中,秋天最美的地方还属那薄雾了,尤其是农村清晨的薄雾。只要你头天晚上抬头发现繁星满天,第二天打开窗户,眺望远方,保准看不见远方的建筑,因为雾气将周围都隐藏起来了,整个农村仿佛成为了一个仙境一般。如果你在薄雾中行走,一定要多穿些衣服,因为薄雾中含有的水蒸气,会将你的衣物打湿,会在你的眉毛、头发上附上晶莹剔透的露珠。不过,这美妙的景色只有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很快太阳出来了,一切都消散了,仿佛刚刚的都是梦境一般。
这就是我眼中的秋天,它是最美的,它那金黄的枯叶、肥硕的果实和清晨的薄雾永远是我心中的最爱。
初中的我作文 篇4一日,偶读到作家莫怀戚的一句话,“云海落日飘忽柔曼,美国的落日眨眼就落下,而只有故乡的落日才最能打动人的心。”是呀!只有故乡的落日才最能打动人的心啊!为了求学,我踏上了离家的路,但是故乡的记忆却并未随时间而消退,反而越来越清晰了。
正如一首诗所说“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身在外地,每当我仰望那轮明月,便想起我的故乡。我的故乡在鲁西南平原上,那里总有似乎望不到头的麦田。清晨,一声一声的鸡啼回荡在小村里;傍晚,一丝一丝的.袅袅炊烟无限柔情地笼罩着它。故乡的记忆好似一个水坝,开一个小口也能决堤。如今,当我站在故乡之外,站在童年之外,我发现自己的身影依然飘荡在这片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
就算时间是杀手,除掉我脑中封存的知识,但永远不能夺走关于故乡的记忆。我依然记得村口的小河,弯弯曲曲载着我对亲人的思念;我依然记得父亲种的那棵歪脖子树,挂着儿时五彩斑斓的梦想;我依然记得村东的那口老井,黑糊糊的井口装载着我的不安。时间能使绿叶枯萎,能使容颜衰老,能使沧海变桑田,但它却风化不了我对故乡的无限回忆。
故乡,我永远的梦。如果我是失根的兰花,飞舞的秋蓬,那故乡的记忆就是我重归大地的力量。时间会使水变成汽,但它不能阻止汽凝成水,重回大地。当雨点骄傲地对大地说:“我是你千万次放逐又千万次唤回的孩子。”时间只能叹息,因为在对故乡的记忆面 ……此处隐藏2490个字……都伸出帮助之手,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都变成美好的人间。他们变成了幸福人,快乐的人,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成为书法家和作家的梦想已经实现,不就我又成为慈善家。我的业务更忙了,夜晚更加拼命的练字,提升自己书法技艺。力争把中国的书法艺术推广到国际,把书法艺术变成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白天,我经常坐在飞机上,忙于各国书法艺术的交流、推广。忙于慈善活动。
有理想你就要向理想出发,实现一个个小的理想,不断地向更大的理想迈进。也许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但我没有被困难和挫折吓倒。我学会知难而进,越战越勇。成功就像是山上的一个小红旗,在迎风舞动,理想则是半山腰的一个小站,你先乘车到半山腰,到理想这个小站后,下面的山路十分艰难,很陡峭。这些”山路“都需要你一步一步的坚持下去,才能获得成功地桂冠,理想点亮人生!
初中的我作文 篇9他是一个并不出众的人,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在这个大千世界里,他是显得那么平凡,但在我的生活中却无可替代。他,就是我的父亲。
升为初一的我,开始了住校生活,与家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每逢周末,大家就十分珍惜,这相处的时间,就连平时不下厨房的父亲也会为我煮煮饭。
又是一个愉快的周末,我放学后飞快地跑回了家。“回来啦!”父亲将门打开后,接过我的书包。“嗯。”我答道。我迫不及待地坐到座位上,却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菜——猪肝。我总觉得猪肝有一股腥味,再加上这几周一直都吃这个,我早就对它“恨之入骨”。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父亲说道:“来,多吃到猪肝。”我再也忍不住了,对父亲喊道:“爸,你别再给我做猪肝了,行不行。我不喜欢吃!”一霎时,父亲夹菜的的手在空中停住,脸红到了耳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又不自然将手收了回去。整个家变得死一样的沉寂,空中弥漫着尴尬的气息。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却已经晚了。
深夜,我躺在床上,心中满是愧疚。声旁的妈妈却对我说:“孩子,你知道你刚才的一句话对你爸的打击有多大吗?你爸为了周末给你,专门托人从乡下买回来的猪肝。就连彩礼的莴笋都是他平时将外面的菜叶吃掉后,留下的菜心。每个星期五,你爸都回来得特别早,还不都为了你做饭。唉,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妈妈的一番话,使我再也忍不住了,豆大的泪珠滚了下来。曾经我总是嫌弃父亲的胡子扎人,嫌弃父亲与别人讲价时丢我的脸嫌弃父亲脚臭,那一幕幕在我脑海中浮现。
如今,我每周仍旧能够吃上父亲为我炒的猪肝,不过,那却是我自己的要求。每次周末一回家,总会习惯地问一句:“爸呢?”我知道我为父亲做的是那么渺小,但我仍想用着两个极其平凡的字来表达我对父爱的理解。“这呢”父亲的回答也是那么简单,可总能让我心安。伴随着我一天天地长大,父母亲一天天地老去。迟早有一天,他们会变得迟钝,甚至连吃饭都不能自理,但我仍不嫌弃他们,就像当年我小时候一样,那样细心,耐心。一个温暖的问候,一盆清凉的洗脚水,一杯热腾腾的茶。或许是那么微不足道,但我知道他们能够明白我的爱,就像我懂他们的新一样。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不想等到我的那一天才开始珍惜。我开始观察父亲的任何一个动作。父亲不善言表,我只能从每个细节中,努力读懂他对我那深沉的爱,因为我已经长大,已经学会担当。
初中的我作文 篇10天气渐渐冷了,心情也变得有些低落。从小就不喜欢冬天,厌恶它的寒冷与悲凉,窗外的风还在呼啸,带着北国寒冷的气息将我包裹在无边的孤寂中……
冲好一杯咖啡,看着氤氲的热气心中涌出一股暖意,也让我的思绪得以继续!
似乎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买衣服、一个人踏上远行的列车,古语有云:才女都是孤独的!这样说并不是自夸,而是在内心深处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情愫,看似在等待,又似是在逃避。对待感情既有少女般的憧憬,又有看破红尘的沧桑,既怕受到伤害,又怕自己成为负心人!思想在挣扎,我不知哪个才是真实的自己?…..
就好比我眼中的生活,要么轰轰烈烈不计后果,抛开一切以实现自己的野心和抱负。要么平平淡淡,一份稳定的收入,一个爱我的人,一个简简单单的家!
或许上天早已注定我要有这双重性铬,既无法改变,也就不再去改变。但我知道等到某一天,遇见某个人,我才能定性,真正找到适合我的生活。
“男人是风,只能借不能靠”!这句话我不知是谁说的,但却是非常在理的。相信上天给了我美丽、智慧和才情,肯定不是让我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搔首弄姿以求异性的垂怜,以达到自己利益的目的,在我看来是那么的低廉。找一支“绩优股”坐享其成当上富太太,又有多少辛酸泪,首先他的年龄会大你很多,其次他的创业历程,他的艰苦岁月你未能陪他一起走过,你们之间错过了太多。
何不找一支“潜力股”,何不放开一切去爱一个人,即使他现在一无所有。相信自己的眼光,相信他,与他一起携手并进,也许过程会很辛苦,但只要不放弃,终究会得到上苍的垂青。因此你会受到所有人的尊重,你有关于他全部的记忆,你拥有过他年轻时有力的臂膀,你可以陪他一起慢慢变老,牵手看夕阳。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人生短短几十年,不要留有遗憾,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抓紧他的手,如果他也爱你,他会努力创造你想要的生活。不要小看任何一个年轻人,也许今日他是“池中之物”,但或许明日就跃过“龙门”成为“人中之龙”!
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坏”,何谓“坏”?喝酒、、婚外情……?
如今这个社会我们不难看出,职场灰计便是如此,酒桌上交朋友,酒桌上谈事情已成为一种流行的“趋势”,甚至是必不可少的沟通方式。如果你想要富庶的生活,就不要束缚男人前进的脚步,相信他一切都是为了你,为了这个家!当他酒醉回家时,给他倒一杯柠檬水,给他一个关心的拥抱,让他知道你心疼他,懂他,爱他!不要问东问西,此刻道一句:理解万岁!
,应该是最不能原谅的!如果只是朋友间偶尔的一两场,大可不必放在心上,毕竟“小赌怡情”。但如果把当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并已代替了事业,那就要认真对待了,这时的男人就不是“坏”了,而是人性的“变质”。如果他不珍惜你给的机会,就要是做出抉择的时候了!
婚外情,几乎是所有男人的通病。对此要正确的看待,当有一日我们青春不在,风采不在,当爱情化作亲情,当生活失去惊心动魄,或许就应该理解。他不是不爱你,而是外面的诱惑太多,但只要他把心放在你身上,只要他把家庭放在第一位,肉体的背叛又算得了什么?
也许你会感到委屈,会觉得他对不起自己,但你想想那些见不得光的第三者呢?如果她们为情,会羡慕你;如果她们为钱,会嫉妒你;如果女人真是虚荣的,那这一切能否使你得到满足!
无论他经历多少,你都会是那个陪他走到最后的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人生没有完美,但你的理解会创造完美!
文章有些杂乱,但我思路却异常的清晰。嫁入豪门不一定会快乐,因为那些荣耀本不属于你。用双手创造生活,与爱人并肩奋斗才是明智之举!
作为90后,或许距离婚姻还有很久,可我见多了“悲欢离合”,而今才知“理解万岁”才能“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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