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读后感

时间:2024-07-10 04:04:10
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读后感

一天即将完结,今天我们都做了什么了呢?何不趁现在赶紧写一篇日记。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狂人日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狂人日记读后感1

我依稀记得当年是学过狂人日记这篇课文的,可是印象全无了,又或许是一贯的删减版吧,这次重读之后心里的震撼程度不亚于明白原先小时候学的马克思在大英博物馆磨出脚印的事情是假的。

最重要的一点发现,那个人似乎是得了精神病,当然其实是千百年来少数没有的病的人,鲁迅假借这个精神病的口说了很多话,例如吃人、凶狠、赵家的狗,于是大家都说他疯了。可是《狂人日记》的开头是这样说的,那人得了病之后好了,还补了道台也就是当了不小的官,所谓狂人日记是得病期间写的,于是我被彻底震惊了,原先这个人以往醒来过之后居然又昏沉沉的睡去了——鲁迅万难毁坏的铁屋子里又多了一个沉睡的人。他必须是故意睡去的,因为他发现醒着很累睡着却很舒服,他发现的一切都被别人说成是精神病于是他干脆就把自我变得跟大家一样有病,于是乎这个人居然就能去补了个道台。

吃人不可怕,不要说这是比喻就算是真的吃人我们也做过不少,易子而食居然是出此刻中国最古来的典籍上,黄巢大军随时把随行的农民舂成肉泥当军粮,李自成也曾把了明朝的福王和鹿一齐煮了吃,名曰福禄宴。这些虽可怕但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狂人自我说也许自我也吃过妹妹的肉,读到那里我算是真正领略的鲁迅拿笔做钢枪,他这话真的是戳到了每个人心里。吃人者也被吃,自我不经意的时候或许也吃过人,只是自我没有仔细去想过。

狂人的下场是最好的,不但没死还做了官,很多人都死了,孔乙己死了阿Q也死了,连那个吃了血馒头的也死了,鲁迅从不畏惧死亡,他直面的是最血淋淋的人性和最丑陋的劣根性。也许这世上本该有很多狂人,只是之后那些狂人的病竟一一都被治好了。

秋有肃杀之气,人类的许多病都被治好了,尤其是矫情这病,我竟许多年没见过矫情这病了。林黛玉有择席之病葬花之行焚稿之心命断之泪,恐怕这矫情也算是冠绝古今了。欧阳修也矫情,听到刮风于是写了《秋声赋》。我的矫情病早被穷这种更强大的病给以毒攻毒给治好了,可是秋风瑟瑟我虽不会写秋声赋,写点读后感还是能够的。

狂人日记读后感2

我顿时觉得“狂人”也有这样可爱的一面。明明是自己的臆想,自己却偏偏对这种臆想深信不疑,甚至还把众人在对待一个“狂人”的不自然当成了被自己勇气正气镇住时的失色,同情突然不见了,我心里竟多了几分戏谑。

狂人日记读后感3

鲁迅的话题讲地话,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因为鲁迅是如此的独特、如此的博大。

单单就以他的文学作品而论,也要说上老半天。我看过他的狂人日记。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资料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明白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我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而他为了能够飞的更高更远,就拼命地让自我的翅膀变得更加完美,更加无懈可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世人能够大饱眼福,欣赏到更多更好的作品。

除了《阿Q正传》,《狂人日记》就是鲁迅最出名的小说了。这片短短的小说在今日被定为向旧社会、旧礼教挑战的“战书”。与此同时,也成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必读物。《狂人日记》“吃人普遍”这个“事实”在后边屡屡出现,构成这篇文章的主题。赵贵翁、街上的人、打孩子的女人、两个医生、狼子村的佃户,甚至自我的亲哥哥、亲娘也都吃人。最终,连“我”也未必没有吃过人。整篇文章连接紧密、层层深入是一篇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文章。

我想鲁迅先生已经找到了一片更加宽广的天空。

狂人日记读后感4

鲁迅的第一篇白话文《狂人日记》令我印象深刻。里面的“狂人”在此刻人看来就是”疯子“,但我细细品味,却有了自身的见解。

书中狂人说:“我三十年未见过明月,......赵家的狗恶狠狠地看我几眼,似乎立刻就要吃了我了......”当然这都是假的,一个人怎样可能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狗怎样会见谁吃谁呢?所以,这都是“狂人”疯癫的想象。如果真把这当做想象的话,那就真的是在看疯子的日记。

在我看来狂人口中的吃人是在批判封建礼教制度的毒害下,人们心理扭曲,却还要对下一代灌输封建理念,将下一代埋葬在这吃人的封建礼教之中。而在这样几乎人人都被封建礼教“吃掉”的社会中,被封建礼教毒害得太深的人们又要把未被污染的人们拉进“吃人”的圈子。民众的愚昧更是在对孝子应割肉煮了请生病的爷娘吃上体现出来。能够说实际上主人公发狂的阶段是他短暂的从封建礼教中醒悟过来的时期。然而很可惜,主人公的醒悟之语,在当时只被人误解为是发疯是所说的疯言疯语。事实上,在世人取笑狂人时,他心里正苦涩的吟着“世人笑我太痴狂,我笑世人看不清。”

也许是预料到自我在短暂的醒悟后,最终还是要被吃人的封建礼教所吞没,于是他在自我被吞没前的最终一篇日记中发出了“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的呼唤。作者借狂人的日记,借其狂的状态呼唤着被封建礼教所毒害的人们的人性的回归。那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正是还未被封建礼教毒害的赤子。他们是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这样现实与想象相交融的日记里,鲁迅先生表达了自我对中国历史的深刻理解和独特发现。这样的理解我或许达不到,我仅能借助先生的视角去看那我所不熟悉的历史。

狂人日记读后感5

读了《徐悲鸿学画的故事》这篇文章以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徐悲鸿的爱国情怀。让我想起了邓小平爷爷说地话: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徐悲鸿也是这样,他用自己的努力,也为中国争了一口气。文章主要写了徐悲鸿在外国留学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外国学生侮辱中国,徐悲鸿十分生气就与他比赛,看谁无能经过他的努力,他成为了著名的画家,为中国争了气。徐悲鸿的爱国精神体现在他的努力上,他每次去临摹名画,都是带着一块干面包和一壶水去的,一去就到闭馆时间才回来。自从国家被侮辱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为祖国争气,让我感受到了他的好品质。最终,在他的努力下,他完成了目标,给祖国争了光。这位伟大的爱国人物使我又想起了奥运冠军刘翔,他也是一位爱国的人物,在他受伤的情况下,还坚持跑步。在奥运会上,刘翔扭伤了脚,但他并没有放弃比赛,而是坚持地向前冲。即使他跌倒了,他也会用自己的那最后的力气爬起来,因为在他的行踪还有一个信念:我要为国争光。只要有这个信念在刘翔的心中,他就一定会爬起来的。他最终也是经过努力,得 ……此处隐藏5430个字……甚至是梦呓之语,既狂又颠。这既是文学史上的一个新的开端,又是文学史另类的一面,呈现出一番新的景致。使文学革命更进一步,推动了文学革命的发展。大胆创新的写作手法才是作品的亮点所在。

狂人日记读后感13

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狂人日记》

常常昼夜颠倒的我,每到凌晨都会有一种感觉:

自己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还醒着的人,那种心情堪比猫头鹰倒挂在深夜的森林里,孤独地盯着外面的一片漆黑,想着大家都已经各自在床上做梦。

那些梦里拒绝我的参与,而醒着的世界也都没为我亮着灯。

鲁迅大家都不陌生,《狂人日记》是鲁迅的小说代表作之一,同时它是现代第一篇白话文小说。

狂人本意为“疯子,精神不正常者”,是贬义。疯狂的人,狂妄自大的人。是指性格放荡不羁,做事风风火火,干净利落!强烈追求极至和绝对的人。现多用做褒义,对这种精神作出赞许,已经不是表层的“疯疯癫癫”了。为一件事尽全力拼搏的人。行为与众不同,略显疯狂的人。

《狂人日记》的小序是用文言文写的,而正文却用的是白话文。文言文和白话文是对立的。文言文象征这旧的社会、旧的文化秩序。而白话文是自我、个人、新文化的象征。小序和正文之间的距离感使作品充满张力。是对人的存在悲剧的探索。其中还蕴含着深刻的文化意义和对人性的思考。

白话正文是狂人的内心独白,从形态上看:狂人有一般真狂人(精神病患者)所有的特点,病态的敏感;病态的精神亢奋;迷离的错觉幻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文章的一开始作者就带着疑问:为什么“今天”的月光格外好呢?精神因月光格外的爽快,可是觉得还是要小心,因为“赵家的狗”不知为何,“今天”看了我两眼。开头就预示了“我”的意识与正常人并不相同,并用那只赵家狗的一举一动来引出了文章的导火线。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文中表达了狂人对封建道德的定义:礼教就是吃人! 。因为狂人生于封建社会,受着封建制度和礼教的约束,并造成了他对社会的恐怖心理,认定自己生活在“吃人”的社会上。对封建文化的深度批判。

第三篇里提到,狼子村的村民将一个大恶人打死,挖出他的心肝油煎炒了吃,以此壮壮胆子。群众暴力是可怕的,打着惩奸除恶的正义幌子,无视法律道德地草菅人命,就是在如今,也是常见的,网络暴力就是一例。

第八篇里,一个二十左右的年轻人安慰狂人“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所以,在荒年,走投无路、丧失了社会性只剩下动物性的人类是真的会做出茹同伴的毛饮同伴的血之事。从这一角度看,人类自称为高级动物,也并没有高级到哪里去,无论如何进化,都摆脱不了骨子里的动物性。如狂人所说,我们是“有四千年吃人履历”的中国人 。

第十篇有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着死去犯人的血舐。愚昧的年代里,认为人血馒头可治痨病,这在《药》一文里面有撰述。

这个敢于“呐喊”的狂人,在当时是被当成疯子的。他的确是患病的,敏感多疑,思维混乱。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真正病入膏肓的是那个时代,是那些投降于“人吃人”制度、毫不反抗与呐喊的芸芸众生。最后一篇只有两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是狂人的希冀,也是鲁迅的呐喊,看到这里,我只觉得这两句话是绝望的、是挣扎的、是不甘的。

鲁迅把现实与想象结合起来,从疯人的思想中看到了可怕的封建社会,老百姓被上层社会的人们所欺压,过着痛苦的生活,用讽刺手法对封建社会进行了批判。

因此,鲁迅以“狂人”的口吻绝望的呐喊,去救救下一代,不要让下一代孩子的头脑、思想被腐化,让封建社会的道德侵害到下一代,生活在“吃人”与被吃的世界上。

狂人日记读后感14

前几天,我阅读了《狂人日记》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掀开了白话小说运动的序幕。

《狂人日记》这篇文章形式上文白兼有。正文采用白话,序是文言形式。在当时确实掀起惊涛骇浪,有裂云穿石的效果。

《狂人日记》的一、二部分归结起来就一个“怕”字。“狂人”“怕”的缘由,无非是赵家的狗“看我两眼”、“赵贵翁的眼色便怪”、街头的人在议论、小孩子在议论——“狂人”就多情地将这些活动都解释为“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的信条在脑海中不断暗示自我。别人最平常可是的动作在他看来便是针对自我的。

这篇文章好是好,但我相信,这是经过作者(鲁迅)长年累月的积累而成的。所以,我认为关键的问题在于积累,勤奋。古人有云:“十年寒窗,九盏熬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这个道理。这是告诉人们,不论做什么事情,“一步登天”是办不到的!!!所以,自主的去积累,是写好作文的重要条件。

须知,在寻求知识的过程中,不可能尽是整块面包,而要我们“一粒一粒米”慢慢积累。成果,不时地皮上的积水,它是藏于厚土和岩石之下的清泉。它需要孜孜不倦的努力。

积累是一件由少到多的,从无到有的渐进工作,得从一点一滴做起,日积月累,才能办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合抱之木,始于毫末”。

光积累还不行,还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对一个勤奋者来说,成果是成正比例的他洒下的汗水多大,便会有多大的成果。大家熟知的明代大文学家张博小时勤学苦练,每篇文章他都要手抄七遍读懂背熟,所以他把自我读书的房子叫做《七录斋》,因抄文章,受伤磨起了老茧。

所以,我期望大家照我说的尽量去做,成为一个优等生!

狂人日记读后感15

鲁迅先生是我个人比较喜爱的一位作家,也喜欢他说过的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今日一读周先生写的《狂人日记》,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间读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题目挺狂的,资料也疯狂至极。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个社会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亲戚,村内人,都对他的肉虎视眈眈,青黑的眼,惨白的脸,没有一点人性。这也是让我感到发颤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触那颗散发凉气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这么冒出来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脑里虚构出的场面,那样会让我头皮发麻。我可怜那些吃人的人,没有属于自我的思想,被千百年来的封建礼教束缚着却不屑去挣脱,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体发肤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厌弃那些人,却只能无奈地不一样他们一样。他们的脑子是混沌的,他们的双手是罪恶的,他们的嘴是污浊的。谁去救救他们啊?他们是沉睡着的,就如同当时的国民一样,他们的双眼看不到身边人,他们的耳畔也听不见自由的真谛。

最终一句救救孩子!让我体会到了一颗赤心在跳动,在黑暗中发出耀眼的红光,在不安与急切里交错着,感叹那个时代之下的浮华与苍凉,同时也为有鲁迅这么一位文学大师而感到骄傲。

我们有狂人的态度,却没有他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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